作者: 全國志願認購綠電第一人 低碳專家 黃其君

 

2019/1/31經濟部執意違背「以核養綠」、「反空汙」公投精神,還開後門圖利「破壞瀕危白海豚的離岸風機」廠商,國人沒有義務共同承擔5.5元電價成本;在政府執意廢核前提下,經濟部承認再生能源發展不順遂必須大量使用煤電(空汙解決方案效率勢必硬低),更明白清楚告訴人民2021年再減煤還是會缺電。

這事丟臉到國外了 日本每日新聞:undefined
台湾、脱原発方針を継続 「民意無視」の反発も

即然政府不願意面對公投主要精神,我們有權力要求政府對民生 #開放低碳能源選擇權中研院院士香港城市大學校長郭位說過買電種類自由權已經有先進國家實施了;也因此在意見分歧的台灣無論核能、太陽能、離岸風力、陸上風機等低碳能源,都應該開放國人自由選。 

 

 

 

依據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SDGs 第7項可負擔的潔淨能源;第14、15項也針對海域陸域守護生態多樣性,再生能源發展及配套措施不應該逾越SDGs破壞生態環境 

 

事實上部分風力嚴重影響了瀕危白海豚和鳥類,部分太陽能嚴重干擾了生物多樣性濕地埤塘及水域空間,及其衍生燃氣發電相關設施嚴重影響千年藻礁、珊瑚生態還有白海豚 

 

 

第13項 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全球氣候變遷研究之父詹姆斯韓森去年來台已經告訴國人「核能」才是有效解決氣候變遷衝擊的能源。

 

就SGDs#7可負擔面向,我們沒有義務購買 比其他國家還要貴又間歇性搭配煤火電的5.5 離岸風電 那並不環保也不合理;相反的對生態沒有問題且合理價格風力及不破壞生態堅固的太陽能雖然價格高一些還是會有人願意採購。要瞭解 #綠能的定義應該是動態的不定詞

當初政府規定由台電收購各種民間發電之後,才由台電統一價格輸配電力給企業跟民間用戶根本是種錯誤!不同發電方式成本差異如此之大,若是硬要台電以高價購電,卻只能用低價賣電,這勢必造成虧損連連,立院2015電價公式中加了「電價穩定基金」,後續經濟部直接榨乾台電要求上繳不合理的基金,直到某日台電無法承擔還是攤提在電價上,這根本是債留子孫,不符合 世代公平正義。

就生態守護面向,鳥會等生態團體成員基於生態永續,有權拒絕採購破壞生態的再生能源。我們查到蔡英文女士的想想論壇, 曾經有這麼一篇大意是 #給我綠電選購權,後來馬政府真的開放綠電自願認購,我是認購第一人,台積電是認購最多的企業,最後關閉的是蔡政府,全國也只有千分之一意願者,那麼國人現在也要求蔡政府給我低碳能源選擇權。

依照美國及其他各國的標準潔淨能源包含了核能及再生能源。

如果大家搶購核能,衍生買方市場,證明了大家和永續先進國家一樣選擇以核能培養再生能源守護生態,但核能供給需要時間延役或重啟,在無法如實供應下,讓高度空汙地區和核能及相關設施所在地有優先水電和核電承購權。鑑於 SDGs #12 企業有社會責任,低碳能源中應該優先適度承擔再生能源採購以利站穩國際貿易先機。

政府電價是審議制的, 購電成本點路費維護費又有學者非政府組織把關,所以沒什麼爭議。 日本發生福島事故 仍然持續復興可能 包含了活火山附 近的川內核電站重啟,我國民衆可以參考日本把事故風險及最終處理都算入的各種能源的價格比較

 

在基於減緩氣候變遷衝擊善盡全球義務,我國頒定溫室氣體減量法,也因為燃煤燃氣都是相對高碳排並非值得擴充的,只是基於台灣特有環境萬不得已需要一定佔比,但低碳能源佔比加大卻是面對極端氣候變遷不得不考量的!

聯合國 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 (UN IPCC) 在去年10月 完成 世紀末限制升溫1.5度C 特別報告 決策者摘要 IPCC SR1.5  決策者手冊 SPM 就明確的指出 限制增溫四大情境中 除了發展再生能源之外, 每個情境 都要求2050核能要相對2010再增加98%到501%不等。

既然如此,就開放低碳能源選購權,開誠佈公,藉由鈔票這個最誠實的依據,看看國民到底想要什麼樣的永續發展能源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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