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環境觀點改變
聯合國IPCC 、歐盟、美國聯邦、SCI眾多期刊文獻分別呼籲(註一)、再定義:核能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符合綠色投資【媒體簡稱綠能】、再次確認為乾淨能源、生物多樣性的關鍵。國際能源總署IEA對淨零碳展望 認定 關鍵在於核能及碳捕捉與封存
不該迷信
非核家園者如同133年前台灣部分鄉民以破壞風水為由反對劉銘傳所建台灣鐵路一般的偏見。事實上環境守護必須與時俱進。
再生能源如同塑膠曾經美好,但……
當前未經能源政策環評的2025能源轉型,導致再生能源不當開發衍生生態環境及碳匯地被侵門踏戶,蔡政府不顧原民及農林漁牧等弱勢族群生計生存,調查局局長污衊不願家園被風光電破壞的抗爭者為黑道,派遣警調污名化西海岸老弱婦孺,並將其列為妨礙綠能發展障礙掃除而擴清之,這樣對嗎?
五年多來惡搞特稿再生能源發展到連生態團體都看不下去了,漸進認同我多年來【要求盤點欲開發的地點區域公告讓學者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團體審查去蕪存菁】,後來發展出 社環檢核。然而,陸續出現的屏東石頭營、糖廠林地、彰化大城濕地、苗栗石虎棲地、台東伯朗大道周邊有機農地、嘉南屏水產養殖業的光電、台南蘆竹溝溼地,以及在漁村200公尺內的風力陸上機組用地、海域生物多樣性(漁民稱為漁業資源區)的海上風機預定地等,仍然逐一被蠶食鯨吞,都在在顯示環境與社會檢核機制無力阻擋 蔡政府以權勢撐腰的綠色衝突。
高碳燃煤
間歇性再生能源不當開發導致環境生態破壞後,仍然然無法提供穩定大量的低碳能源,完全沒有取代高效率更低碳的核能供電能量,也因此蔡英文五年來燃煤發電量不曾低於104年全國燃煤發電量,核能降燃煤爆升,核二重啟燃媒降
蔡政府能源轉型燃煤燃氣火力不減反增 單位:億度 | |||||
年度 | 燃煤 | 燃煤相對104增量 | 燃氣 | 燃氣相對104增量 | 核能 |
104年 | 1171.4 |
| 790.1 |
| 364.7 |
106年 | 1279.5 | 108.1 | 914.8 | 124.6 | 224.5 |
107年 | 1312.9 | 141.5 | 924.2 | 134.0 | 276.8 |
108年 | 1264.3 | 93.0 | 911.5 | 121.4 | 323.2 |
109年 | 1259.6 | 88.2 | 998.8 | 208.6 | 314.4 |
資料來源: 經濟部能源局 能源統計資料查詢系統
中碳排燃氣與天然氣接收站
同樣是化石燃料的燃氣蓋在 國際鳥類重要棲地(永安溼地),也曾經是內政部暫定的國家重要濕地!燃氣發電對台灣而言當作彈性的中載電力救援關鍵電力有其必要維持目前容量即可,但不應該擴充到接收站分別消滅白海豚侵佔千年藻礁破壞東北角高緯度珊瑚生態系(非礁型的珊瑚群聚)的地步。
實質缺電
倉促廢核的能源轉型又未系統分析電力與環境資源根本無法滿足其貪心的經濟發展模式以並未如蔡英文預期發展出低碳足量電力,火力增加碳排,政府有違溫管法減碳責任,氣候變遷加劇今年5月用電已有6日用電破歷史新高,5月28日下午火力機組滿載(包含核二三的柴油機組)已無實質備專容量,517大停電已無理由搪塞缺電事實。
儲能方面改善
燃燒化石燃料讓氣候變遷加劇導致台灣水情澇旱不均,缺電期和枯水期重疊嚴重,儲電調節能力已然失效,氫燃料與電池儲能都需要低碳電力,在台灣間歇又量少的太陽能剛好在用電高峰期供電都來不及了,不可能轉移目標提供儲能電力,然後讓台電花費更多成本回購需量反應的企業容量。長期觀察台灣風力驗證風能不是夏天的電力供給幫手,如果氫能、電池等儲能還是要靠適當充裕的核能,藉電力需求高峰之後剩餘的大量低價高效核能電力儲蓄之。
真正可解的核能如何解封
查核二廠 和其他核電廠 都有 國際同儕驗證的乾貯廠,綠藍政客應該要放棄意識形態依據科學燃可循環體積小的乏燃料放到乾貯桶。核二一號機6月可以繼續使用。
核ㄧ除役到目前沒有物理拆除 , 只要依據通過的公投16案調整政策法規 , 隨時可以將除役程序轉換成延役程序 。
核四廠 1號機 ,只要啟封花兩年時間完成相關整備既可插燃料棒熱測試運轉 ,待熱測試完成即可商轉上線 。
核能比再生能源還能守護生物多樣性(國際SCI 標竿級守護生物期刊 在2017年已經刊登 #維持生物多樣性關鍵在核能
如果我國的核能佔比適當,就不容易發生「不當開發再生能源和過度擴增燃氣機組再擴大天然氣接收站,以至於到處破環生物多樣性的生態環境。
European Union JRC 歐盟科學專家機構聯合研究中心年初報告也證實核能影響生態環境最小,可減緩氣候變遷,也因此歐盟生物委員會也審查通過 JRC 報告
現在還沒有與時俱進環保概念的人,才繼續又反核又要用燃氣機組碳中和!
我早就說過聯合國跨政府間專門委員會在ipcc sr15 spm3b 明白宣示燃氣要減少,即便第三種途徑天然氣可以比2010多一些些,全球也早在2016年已經將額度用罄,也就是說燃氣供電必須不增反減。在台灣要不增燃氣供電很簡單拉回去當彈性中載:沒有歲修的燃氣機組適量發少量的電待命為再生能源供電消失時快速升載,誰替代大量的燃氣供電?核一延役核二啟用乾貯再發電,核二三準備延役,核四重啟呀!這樣可以再減少一部分基載中的燃煤,後續逐步採購發展SMR 和可處理乏燃料的泰拉能源反應堆。
再生能源確認優先生態與弱勢和碳匯為前提下穩健發展才對。
繼IPCC 歐盟 法國馬克宏 美國拜登 之後國際能源總署再次打臉你們
認為燃氣機組不算火力的詹順貴 、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TEIA的秘書長陳瑞賓、 地球公民基金會 ……那些要藉由發展天然氣發電的反核人士 有沒有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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